小W是一位武清区某蔬菜大棚的租赁者。年夏天,他听说武清区某村销售大棚,可以种菜养花,还可以盖房子休闲居住。听到这消息,小W不免动了心。毕竟一位生活在城镇里的居民能有菜地,有小房子休闲,有生活设施可以生活,并且成本不高,比普通的商品住宅都低很多,小W马上来到了销售点了解情况。销售的人员不仅承诺能够盖房,现场还有销售的广告。广告的图片明明设计三间房子。从图片上显示的比例看足足得有40—60平米;广告里明明写着:一房一棚一庭院;广告词里明明写着:“献给真正懂得享受的人士”“种植、仓储、采摘、养殖、养老、休闲、娱乐为一体的生态庄园”。这个广告什么意思?按照正常人的思维,这里销售的是一个能够使用菜园,功能是:能够种植,能够仓储,能够采摘,能够养老,能够休闲度假,能够娱乐。这种广告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是一个可以居住的居所。现场销售人员的销售说辞就更不用说了,怎么说的都有,怎么承诺的都有,只是无从考证罢了!我们姑且略去——。这种广告,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了足足一年的时间,当地不论什么部门都没有任何人问津,没有任何人对此提出监管和异议。就是在这种忽悠下,小W参与到了购房大军中来,成了一名这种大棚的租赁者,花了十多万元租赁到一块大棚。接下来的麻烦就伴随着大棚的租赁来了。
改。首先遇到的是改造。菜园一租赁到手,这块马上掀起了一股改造的热潮。怎么改的都有。有照着广告的样式改的,有自己找人设计的,也有比原有的居住面积略微加大的,总之五花八门什么样的都有,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。W,因为无暇顾忌到这个菜园,所以一直没有动工。两年之后,当小W想到要动工的时候,麻烦就来了。这个大棚交付使用时是有一个十多平米的房子的。为了方便,大多数家庭都进行了装修:装了厕所,装了灶具,装了上下水等等等等——。等到W装的时候,已经是时过境迁。只允许向前稍微加大,看护房子总面积大约20平米。不让改就不该呗!W也就算了,姑且就照着人家说的改吧!
拆。等到改完了,事情又来了。改了的就要拆,自己不拆的由镇政府强拆,态度非常强硬。这下麻烦了。W陷入困惑之中。
W们之于大棚。W是看着广告来租赁大棚的。是带着梦想来的,带着美好生活的梦想而来的。结果呢?不仅广告所承诺的梦想统统没有兑现,反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:租赁大棚需要花钱,改造大棚需要花钱,现在拆扒大棚需要花钱,无形之中,W由此得到的是什么?只有两个字:损失,巨大的损失!
开发者之于大棚。据说开发者在建设大棚时已经得到了为数不少的国家相关补贴,叫做设施农业补贴。这些大棚加起来是个巨大的数字。开发者赚了,赚大了。接下来开发者又把这个已经得到补贴的大棚租赁给诸如w这样的人。这下开发者又赚了,有赚大了。现在上边查的紧了,开发者怎么了?一边图凉快去了,人家什么事没有。政府拆改,不对开发者反而直接对准租棚的开刀,不明白!就是这么一个骗国家补贴,骗租赁者钱款的开发者成了这一事件的最大的赢家。
政府职能部门之于大棚。这场闹剧从一开始租赁卖棚开始就是公开的,你要说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不知道,打死我都不信。公开的承诺,公开的图片,文字的表述,虽然这些东西已经灰飞烟灭了,但是仍然有许多有心人留有当时他们销售的图片,只是销售人员的录音没有罢了!奇怪的是政府职能部门这时候的职能哪去了?
如果说,开始的时候你不管就算了。当房子开始改造你还是没有管理,没有制止。给人什么联想?就是这是政府允许的,政府默认的,这是和政府有关系的,只能这么联想。
不管你就不管下去吧,突然你又管了,而且管得非常坚决。拆也得拆,不拆也得拆!
管你直接管开发者就行了,怎么不管开发者只管租房者呢?
诈骗犯罪的为什么不发起调查?渎职、失职、不作为的为什么不追究责任?
有些晕,不知这年头怎么了!
/5/15于杨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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